(一)牵头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和就业工作。
(二)会同教务处编制招生计划,上报并组织实施招生工作。
(三)负责学校招生、就业宣传工作及招生、就业信息网的建设和维护。
(四)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。
(五)负责编报毕业生就业方案,牵头组织学生离校工作,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有关信息。
(六)负责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,负责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。
(七)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,收集需求信息,及时向毕业生发布。
(八)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,加强与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的联系协作,组织并实施毕业生职业规划等职前教育。
(九)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调研和质量跟踪调查工作,及时反馈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,为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供依据。